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村民族工作相对应,是指城市中一切涉及民族事务或民族问题的管理活动。我国民族工作具有行政性特点,城市民族工作也逐渐凸显其社会性。根据城市民族工作的行政化和社会化程度的高低进行2×2矩阵分类,将城市民族工作的可能模式分为四类:放任型、管制型、共治型和自治型。“放任型”模式是落后的或衰败的“无为而治”模式,“管制型”模式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发挥功能最大、效果也最好的城市民族工作模式。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模式已经显露出较多的弊端,不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型。“共治型”模式和“自治型”模式则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转型的阶段性目标模式和理想目标模式,是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必然,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