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身体抗争”现象分为常规型和非常规型两种,常规型“身体抗争”主要有底线选择型、策略选择型、泄愤型,而非常规型“身体抗争”则主要有政策触发型、影响政策议程设置型。所有的“身体抗争”都是以肉体以及依附肉体的个人生命或人格尊严为载体,通过抗争来维护和捍卫自身或群体利益。不同的是,常规型“身体抗争”大多是围绕个人问题展开的,而非常规型“身体抗争”更进一步,由于所呈现的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共通性,所以能够引发社会公众及政府决策者的关注,在解决特定抗争问题的同时,促使政府解决同类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