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分析企业最终控制人属性对高管薪酬合理性的影响,选取2008-2010年深沪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最终控制人为国有和非国有两类属性企业的薪酬与业绩等因素的匹配程度进行检验,同时探讨国有企业最终控制人级别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一定程度上国有企业薪酬与业绩等因素的匹配程度低于非国有企业。而且,中央国企薪酬超高现象比地方国企更严重。研究结论证明了对产权主体权利行使和经理人人力资本产权定价予以改善,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