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在标准的委托代理框架下,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杂糅情形下确立信息结构的比较标准;结合这一标准,改进传统的确定性内部控制策略,在代理人行为中加入随机因素,确立混合策略均衡;考虑到内部控制策略与努力程度之间存在的权衡,最终建立一个内生的财务约束体系以同时解决最优努力与最优控制问题,并进行相关的实证检验。就其研究意义而言,从理论层面上,不对称信息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安排,就是信息租金与配置效率之间的权衡,以某种内部控制策略来约束代理人,从而将委托人所能控制的配置集合由二元集(信息租金,配置效率)转化为三元集(信息租金,配置效率,内部控制机制),可改善配置效率;从现实层面上,目前我国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过度强调激励机制与外生约束,造成两个后果,一为激励代理人的努力付出过高的代价,激励的有效度很低,二约束机制设置大而不当,闲置,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更有可能产生寻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