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研究私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方面的差异。研究结果发现(1)尽管私有企业获得的银行信用显著少于国有企业,但向下游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净额却显著多于国有企业;而且,国有企业获得的银行信用与其提供的商业信用不相关,而私有企业获得的银行信用与其提供的商业信用显著正相关。(2)在应对产品市场竞争时,私有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显著多于国有企业;在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私有企业可以在更加市场化的条件下获得银行信用,因而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更可能以商业信用作为产品市场竞争手段。(3)私有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企业的投资,而国有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对投资没有显著的作用。这些结果意味着,配置给国有企业的银行信用是无效率的,而配置给私有企业的银行信用是高效率的;商业信用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私有企业成长和经济增长的作用。这些结果意味着,如果银行体系适当增加对私有企业的信用配置,同时减少对国有企业的信用配置,可以充分发挥私有企业的信用再分配功能,提高银行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
英文主题词credit discrimination; trade credit; bank credit; informal financing; finan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