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5年11月17日联合发布了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文件,该文件公布了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新分类目录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