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地方政府既承担了主要的行政事务和行政责任,同时又缺乏充分的地区治理权?现行观点一般归结为中央政府保留着任意干预地方政府的绝对权力,以便随时控制和纠正地方政府的偏离行为。本文指出,这一问题还与地方政府本身的行为有关,即地方政府在实际的权力运作上有意排斥权力的横向分立和制衡,追求地区权力一元化。地区权力一元化带来地方公共决策的风险控制问题,为此,需要建立纵向制约的决策机制,由此导致地方公共决策的风险控制最终依赖中央政府。这一结论的现实意义是,如果不能约束地方政府追求权力一元化的行为,那么,地方公共事务就不可能在本地区实现自治,当然,地方政府也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地区治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