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市场化主要包括对上市规模和新股定价两个方面进行市场化。从中国股票市场IPO制度的演变历程看,发行制度经历了审批制和核准制两个阶段,定价制度则经历了固定发行价定价法、固定市盈率定价法、市盈率区间定价法和询价制度四个阶段。到目前为止,这些制度均没有完全摆脱监管部门对新股定价的干预和影响,实现市场化还有一定距离。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对IPO上市规模和定价的影响会越来越弱,取而代之的是采用注册制和IPO市场定价,即完全市场化模式。但是.在由非市场化模式向市场化模式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风险,诸如IPO“三高”、新股快速扩容以及股市下跌等问题的出现有可能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甚至有使股市崩盘的危险。文章试对此进行分析与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