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视角出发,对我国地方政府非正式财权偏好形成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建立一个由制度环境、政绩考核体制以及约束机制共同构成的解释分析框架。认为非正式财权偏好是地方政府为了突破预算限制,凭借公权力在其管辖范围内自主获取和支配公共财政体制外资金的行为。它是地方政府受制于财力不足现状,在面临行政主导的财政分权制度环境以及“唯GDP主义”的错误政绩观和预算软约束机制的制度安排下的必然选择。要真正化解地方政府非正式财权偏好带来的不良影响,应从其形成根源出发,从法律层面优化调整财政分权制度环境,改革有关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从根本上构建解决地方政府非正式财权偏好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