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扶贫机制与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的科学论断,从政策科学和政策发展的角度论证了精准扶贫对政策设计的"未来性"诉求,提出基于内生性政策发展的扶贫政策系统观点;突显了政策行动者的主体能动性功效,主张扶贫系统兼顾"存在"特质和"生成"机制的双重特征;充分考虑政策设计的情境性和多样性,以及相应的容错机制和竞争/选择机制的融入;"超常思维"下的政策创新应锁定扶贫的主体与客体二元性、贫困性质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扶贫时限的长与短、扶贫范围的点与面,以及扶贫理论与救助实践的实质性结合,进而实现扶贫政策的延伸,保障救助工具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使扶贫政策不断地在"渐进精准、动态修偏"的进程中得到修正和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