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实行至今,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1999--2004年的分省(自治区)县级数据表明,转移支付后民族地区内部县际间的财力差异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转移支付在广西、宁夏两个自治区内部的县际间财力均等化效应并不理想。省级面板数据分析表明,转移支付的分配原则、分配规模是影响其地区内均等化效应发挥的关键性因素。民族地区应当通过采取“均等化导向”的转移支付分配原则.同时在转移支付的纵向分配上更多地向县级政府倾斜来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的地区内分配。此外,中央应特别加大对广西的转移支付力度,以避免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中出现“厚此薄彼”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