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我国交叉上市保险公司年度报告中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情况、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中有关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以及披露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后投资者的反应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交叉上市保险公司能够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合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此类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详细程度和披露的质量与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的详细程度和严格程度是基本一致的;此类公司在披露公司与内部控制有关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后,在证券交易所的累计非正常报酬率都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