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些大学已经制定出大学章程,但却千校一面、缺乏各校特色,内容上也有所欠缺。制约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主要有大学章程由谁来制定还缺乏共识、大学自治权和行政权的界限难以厘清、大学与师生的法律关系性质尚未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组织与大学最高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尚不清晰等因素。要克服这些制约因素,需要从促使大学章程各具特色、保证相关利益主体成为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理清政府权力和大学自治权界限、明确大学与师生之间法律关系等方面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