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一条能够有效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途径,其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法院裁判的法律效力上,尤其集中体现在生效确定裁判之既判力上。既判力通常情况下仅在当事人间发生作用,此乃既判力主观范围的常态,亦可谓为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既判力的相对性原则明确了既判力涉及的主体为当事人双方,然而在某些条件下,法院的裁判效力往往会扩及案外第三人,对其相关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鉴于此,有必要在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的视角下检视案外第三人权益的保障问题,以便构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全面保障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