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化趋势来看,如果不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进行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将危在旦夕;从区域分布来看,除北京、上海、天津和海南外,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进一步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现为“ 权、责、利” 关系失衡,包括债务权力缺失、债务责任不清和债务利益扭曲.纠正这种失衡的核心是防止地方政府债务私人利益侵蚀,实现地方政府债务行为“ 忠诚” 地为公共利益服务.为此,抓住债务“ 权、责、利” 关系是构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治体系的关键,具体包括一是确定赋予地方政府债务权力的时机;二是基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设计地方政府债务责任约束体系,解决新增债务、无效债务和逾期债务膨胀问题;三是提出实现地方政府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收敛的引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