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继续教育发展强调"政府责任"有其现实的意义,是政府行为发展及大学继续教育实践的共同需要。在界定"政府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本土化、适切性和普遍认同等三项原则。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大学继续教育中"政府责任"的内涵,即为大学继续教育发展制定宏观政策、提供物质保障、优化大学继续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以及建构大学继续教育发展的具体制度。要实现这四个方面的内涵,就需要从大学与政府的主体关系、政府行为的目标追求以及政府行为的方式转变等角度来探索其责任实现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