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需要着力解决"由谁补偿"、"补偿多少"和"怎么补偿"三个基本问题:即明确矿山环境恢复补偿主体以及责权利;以重置成本为依据确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因地制宜地确定征收办法;完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招标、监管和效益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