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道德“滑坡论”与“爬坡说”的局限性都在于过度聚焦于“经济对于道德的作用”,而忽略了诸如制度等其他“变量”的影响.作为推进公民道德发展的重要“自变量”,制度一方面是公民道德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量”;另一方面,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民道德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效果.新加坡的制度创新以及目前所取得的成就,也证明了制度对于公民道德发展的“内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