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方兴未艾的珠三角一体化运动带有明显的政治动员色彩。上级政府主要采用目标设立、会议推动、政策灌输、组织建设、行政包干、政绩考核等方式,强力推动下级政府去完成区域整合的政治任务。政治动员下的区域一体化虽具有短期成效,但就长远而言却存在诸多制度缺失。在珠三角一体化由“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政府不仅要发挥政治动员机制在区域一体化中的特殊作用,更应从政府职能、组织网络、政策工具、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从而为区域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