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成果数据库 > 期刊 > 期刊详情页
限制开发区域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 期刊名称:《中国发展观察》,2009年第8期
  • 时间:0
  • 分类:F12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X321[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 作者机构:[1]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2]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 相关基金: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国主体功能区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补偿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70773026
  • 相关项目: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补偿机制研究
中文摘要:

森林生态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限制开发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新疆阿尔泰山地森林生态功能区等。上述被列为国家限制开发区域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因要确保森林生态保护功能,除了因生态效益很难货币化和市场化而受到影响外,其它相关的利益也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

同期刊论文项目
同项目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