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身份的探讨有助于公务员对自身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反思,促使其对社会公共管理由管制模式到服务模式的发展。公务员亦是公民,他们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同源的,是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成员。公务员是公民和公共部门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终极目标是在平等和公正的基础上来维护公共之“善”,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性是公务员的根本属性,公共权力是其核心责任,公共利益是其核心诉求。因此,公务员具有代表性、公共性、公权性和公益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