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产权结构决定了人们不同的行为选择域,进而决定产权绩效。尽管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一直实行家庭责任制,但农地产权结构已在实质上发生了变迁。因此,深入到农地产权结构内部,揭示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演化规律及其对农业增长的作用机理,不仅有助于探讨中国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规律,而且能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撑。研究内容主要有第一部分,构建"产权环境(Environment)- - 产权结构(Structure)- - 产权绩效(Performance)- - 产权变迁(Change)"的ESPC理论分析框架。第二部分,运用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演化路径、动力机制及其对农业绩效的影响。第三部分,提出深化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Structure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Institution Change;Evolution Path;Dynamic Mechanism;Economic Performance
本课题深入到农地产权结构内部,揭示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演化规律及其对农业增长的作用机理,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结论是不同的产权结构安排决定了经济当事人不同的行为选择域进而对经济绩效的作用结果不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地产权结构沿着不断强化农民土地产权的方向演进,无论是土地使用权,还是土地收益权或土地交易权,在政策指向上都更多地指向了农民,呈现出不断强化农民土地产权的特征,中国农地产权结构变迁取得了包括激励农户致力于保护土壤的中长期投资以及促进了中国农业增长等在内的明显的经济绩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过程是效率更高的市场制度替代计划制度的过程,其中农地流转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主要影响因素有农地流转管制、农业补贴政策以及非农就业的增长等;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不高且呈现下降趋势,2003—2008年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6年平均值为18.50%,2003年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为20.69%,2008年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为11.45%。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有助于提升城乡居民收入,但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表现为倒U型关系,拐点是25.33%。失地农民普遍对征地制度不满意,不愿意土地被征。失地农民对征地制度的评价主要受征地制度本身及关联制度的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需提高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性,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性受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社会资本的影响。本课题主要的政策建议是进一步完善农地产权结构,在保持农地产权完整性的同时不断提升农地产权的完全性,赋予农民更多的农地产权;在现有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下,加强既定的包括农地使用权在内的农地产权政策的执行力度,其和未来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同等重要。应积极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大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以及加快土地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土地市场化改革特别是西部土地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土地市场化改革步伐,有助于中国跳出土地市场化的“低水平陷阱”。要提高失地农民征地制度的满意度,不仅需要进行征地制度的改革,而且需要注意关联制度或配套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失地农民能否尽快融入城市并不完全是失地农民的个体行为,政府在这其中是可以也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