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通过考察合院式住宅在我国汉地及其周边地区流布和发展脉络,了解合院式住宅对于不同人群的意义差异,探索此类住宅形制的传承传播的特点和规律,促成在整体上深入认识各区域民居之间的建筑技术文化的关联。较为全面地把握民居史的条件尚需时日,但是对合院式住宅的积累已经较为充分。由于合院式住宅在中国居住建筑中具有特殊地位,对其流布的研究应该能够有效地增进对于居住建筑史的理解。本项目对于合院式住宅的传播、变异、发展的系统研究,是达到揭示中国传统住宅整体变迁的方式和路径重要途径,也是揭示中国传统建筑发展规律的重要途径。因此,本项目对于建构民居建筑史、弥补中国建筑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研究结合合院式住宅流布史研究,揭示各地合院式住宅的历史文化关联,建立民居建筑谱系,这对于有针对性的合理的保护的方案的形成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因此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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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院落为单元进行建筑群体的组织是中国传统建筑环境建构的重要特征,合理地进行院落的分类并认识其设计主旨及其变迁与相互关系,对于中国建筑史的研究意义重大。 传统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把“四合院”作为传统建筑院落组织方式的主导类型,甚至将其作为汉地传统院落分类的基准,从而导致了对传统院落类型和设计主旨的简单化理解。 本项目通过对院落形式和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的分析,指出中国汉地传统轴对称院落的设计主旨主要有三种取向?中心占据;?序列展开;?均等围合。在此基础上,中国传统轴对称院落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廊院、墙院、序院、天井院和合院。 大量的考古遗存和相关文献表明,廊院是高等级建筑惯用的院落格式,在中国传统院落组织中等级地位最高;而与后世合院格局相应的院落组织方式虽然也早已存在,但却一直是较为低级的建构形式,或是较低等级建构中作为廊院的一种变通形式。 并且,文献资料和图像表明,廊院格局及其变体在唐、五代、宋元时期其使用区间比魏晋时期有所扩大,一些中层官员和富户的住宅也可以使用廊院或者廊院的变体;明代,在礼制上将与标准合院有一定对应关系的一种特殊的廊院——“样房”作为官宅的标准样式确定下来,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廊院的使用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使得合院进入官式营造系统,并随着官营营造活动在全国获得散布与推广;清朝在建筑制度上延续了明朝的规定,但进一步缩小了廊院及其相关空间在制作概念上的使用范围,使得与合院相关的院落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作为明清两朝首都的北京,不但是官邸的集中地,也是官营活动最多的地方,相关制度的施行一定程度上造成该地区标准合院的批量营建,并形成了当时人们某种特定的住宅空间偏好,此外,借助于标准合院与官宅和都城的层叠关系,这种住宅空间偏好在“以贵为美”的文化背景下,形成了更为广泛的传播上的优势。这一研究廓清了中国传统院落建构发展的基本理论与脉络,使人们能够更加得体地发掘不同类型的院落的独立价值,从而更有效地发现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丰富内涵,为有序地延续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和形式创新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