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航天业原有知识产权形成中,国家、包括航天企业在内的各种经济体以及参与科技人员均以不同形式的要素资本提供了基础投入。故可在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权益的原则下,考虑把中国航天业原有知识产权,按不同情况分为四类以确定其权属,并用"目录管理"等具体办法加以落实,以保证中国航天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