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一种处于一定组织环境中、具有一定质性规定的组织形式,所以,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特殊性必然来自于其所处环境的现实约束。首先是基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异质性的“结构嵌入”。在当今中国,农民分化的情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产权主体的异质性,而这种产权主体的异质性深刻地影响着合作社产生和发展中的成员动机、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乃至文化取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