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的法制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无法与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顺利对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面临诸多困境。适当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制度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管辖及审理方式等的制度设计,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司法救济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