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同时,实现1亿人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稳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需要提高进城农民就业的质量,实现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而就业是市民化之本,基于就业转型的农民工市民化才是城镇化题中之意,农民市民化的关键是实现农民的稳定就业。当前,我国进城农民存在着大量的就业形式分散性、就业收益非规模化、劳动权益保护非组织化和劳动关系不稳定性等非组织化特点的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是农民工被动选择的结果,非组织化就业对农民工收入、人力资本投资、职业安全防护和城市社会融合形成约束,以致农民工被社会政策和组织文化边缘化。建议加强灵活就业者权益法律保障,构建财政转移支付双挂钩和社会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推进进城农民工职业管理和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