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破坏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都属于不连续创新,但在概念划分与界定、技术来源、目标客户、市场侵入、创新主体、追赶策略等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作为一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实际情况的创新方法,破坏性创新应当成为发展中国家企业重要的自主创新模式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特别的,在开放式创新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企业该如何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把握新兴市场的"机会窗口",以实现"破坏性的创新与增长"是我国企业亟待解决的创新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