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体制改革是我国公共服务型政府建构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选择,其实质是通过制度创新理顺乡村社区治理主体间权利关系.推进农村社会结构的合理分化,使农村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体制改革中创造的村落自组织模式、村社合一模式、村企主导模式、联村建社模式既取得了绩效但也存在限度,其进路是社区事务分类治理。社区事务分类治理要以农民需求为取向、以事务分类为起点、以职能整合为基础、以组织重构为载体、以权利调整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关键、以制度设置为纽带、以技术创新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