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市民化不仅是生产方式的市民化,还是生活方式的市民化;不仅要引入城市经济资源,更重要的是引入城市社会资源,没有城市社会资源的流入,失地农民市民化会面临村落文化“内卷化"困境,增大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同时,失地农民市民化还是一个制度化过程,是各个主体分工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过程,而政府的优势在于制度创设和导入、居委会的优势在于制度执行(实施)、民间组织的优势在于其社会支持系统功能,促使制度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