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语境下,信仰法律乃是人们的理性选择。这样的判断基于三方面的理由:一是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法律体系的完备不等于法治,官方自上而下的推动也并不必然会实现法治,只有对法律真诚的信仰才能赋予法律至上的权威。二是转型期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信仰困境。这是导致主体失范、社会失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在一个以法治为目标的社会里,信仰法律便既具有应然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三是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信仰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对于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的文明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