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名变读以非去一去为主,其中动一名型变读盖由既事范畴引申而来,故对结果格外关注,进而兼及受事。在“施事一动作一工具一结果/受事”这个认知框架内,人的主观注意力由结果/受事渐次推至工具、施事,故各类语义角色的转喻频率表现为结果/受事〉工具〉施事。这跟认知的凸显原则不一致。而是语法形态、主观注意力、客体凸显度等协同作用的结果。名一动型变读中,动词记录跟名词实体密切相关的特定及物性动作,实体在事件中充当的语义角色有工具〉受事〉施事等,这一排序同样跟认知的凸显原则不一致,需从认知处理的角度阐释。古汉语变读系统中没有结果转喻事件的用例,这跟古汉语的语法范畴密切相父。另外动名变读亦涉及清一浊交替,其浊声母一读倾向于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