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尚未得到真正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将以此构建出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边界,正确处理好各监管层级之间的关系。国资监管机构对该管的要科学地管好,不该管的绝不越位;要做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通过授权经营体制开展资本运作;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