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服务领域,打破政府垄断、肯定市场价值不仅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性选择,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理念的一次重要更新。回望“以钱养事”改革的十年历程,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不仅符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要求,而且展示出其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满足农民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实践适用性。因此,市场化理应成为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路径选择。但受限于农村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畅、市场主体未确立、市场竞争不充分、资金投入不足、队伍建设滞后、群众认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一些地方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运作不规范导致的。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通过优化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细化服务清单、创新管理机制,壮大服务主体、优化竞争环境,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服务能力,重视人才培育、规范内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农民参与等措施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