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担负着直接面向广大农民、面向广大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其自身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具有专业、服务、引导、资源等方面的独特的职能优势。近几年来,农村地区基层司法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通过延伸工作触角、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与整合职能资源等方面的功能拓展,实现多维度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农村基层司法行政要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职能优势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新机制、纠纷解决新机制、法律援助新机制、社区矫正新机制、危机管理新机制与物质保障新机制,构建起促进农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型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