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比监管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商业银行具有巨大影响。目前,无论是从货币供应量控制角度而言,还是从流动性的微观审慎监管角度而言,存贷比监管的意义都已经较为有限。由于存贷比分子中的贷款并不包括表外业务、同业业务等非贷款科目,而资产在不同科目之间的转移成本又相对有限,所以存贷比指标约束下的监管套利难以避免。在西方国家。监管套利的主要对象是资本充足率;但在我国,监管套利的主要对象是存贷比。本文旨在分析存贷比监管套利的运作模式与运行逻辑。并对制度的矫正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