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竞争这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尚未发现超越具体竞争理论、从基础理论层面予以解释的研究成果。竞争中存在一种迄今无法归类的成本——劣向选择成本,可简称为"劣向成本",此成本即竞争成本,它决定竞争之胜败。当行为者面对诸多选项时,最优选项的价值与实际选项价值的差,就是劣向成本。也就是说,当行为者面对选项A与B,且B优于A,并且B与A的价值差为P时,若行为者选择A而放弃B,则他不是获得了A,而是损失了P。P就是劣向成本,即竞争成本。劣向成本越低的选择,越能在竞争中胜出。劣向成本既不能归为其他成本类型,也不能独立于其他成本,它发生于其他某类成本的比较/竞争中。劣向成本是竞争的充分必要条件,它可以解释一切领域的竞争,并能使过去被视作"自然的事实"的竞争现象成为"可理解的事实"或"可解释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