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产业链的纵向安排既受到需求波动的影响,也受制于专用性投资。当煤需求不足时,上游成本差异决定了可能出现的市场结构:兼并追随或成本高的上游厂商U2的前向一体化;当成本差异足够大时,只可能出现事前垄断。在需求过剩时,所有纵向市场结构都可能出现。如果成本差异足够大,成本低的上游厂商U1和下游厂商D1一定合并,被迫的兼并追随可能发生。对我国煤电产业的分析表明,从煤电产业长远发展来看,一体化应该是一种有利的纵向安排,但其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