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以家庭为主,国家、集体为辅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出现了严重的失灵,其主要原因是家庭失能、社区失能和政府失灵。依据治理理论,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我们既要激活原有主体——家庭、社区和政府,使之履行应有的职能,又要培育和引进新的主体——养老机构、保险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弥补原有主体能力的不足,以此建构一个多主体协同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要建构这样一种新的供给模式,我们需要建构多元主体的协同性认知,实现对多元主体力量的有效整合;而要保证这一模式的有效运行,还要设计出包括协同机制、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社会市场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在内的多项有效的运行机制。最终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建构健康老龄化农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