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作为公共物品,大多数保护地在承担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同时,也兼具为公众提供游憩价值服务的目标。而在实际中,旅游经营作为平衡生物多样保护与地方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十几年来也被大多数保护地所广泛采用。但是由于保护地旅游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保护地生态破坏、旅游经营效率低下、以及当地社区利益得不到保障,已成为该领域众所周知的难题。本研究将从公共物品供给的角度,从目前实际存在的经营模式中选取股份制和承包制作为对比,通过案例调查,结合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方法,解答转型期国家所应采取的有效的保护地旅游供给模式,尽管其可能与目前主流公共管理理论所主张的观念并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公共管理理论在保护地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及研究;最后,在国家层面上,针对实际管理问题,提出转型期保护地旅游供给模式的合理选择与创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