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是判断身份和地位的社会标准之一。按照奢侈相对性和购买能力,可将消费者分为"上层、中上层、中下层及底层消费群体"。上述四个群体及不同群体内部成员之间会围绕奢侈品消费而展开上行、下行与平行的比较,并因此诱发不同的认知评价与比较情感。其中,优越感主要是下行比较中经差异性检验后产生的向下对比效应,羡慕主要是上行比较中经相似性检验后产生的向上同化效应,嫉妒主要是上行比较中经差异性检验产生的向上对比效应,焦虑与厌恶主要是下行比较中经相似性检验后产生的向下同化效应。由于所有群体都有追寻正性情感及逃避负性情感的诉求,因此,一方面既要保障优势群体追寻优越感的需要,并借助羡慕等正性情感激励潜在消费,也要注意优势群体规避焦虑、厌恶等负性情感的需要,防止奢侈品泛滥、品牌过度延伸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需严防奢侈品因阶层区隔功能而导致的恶性嫉妒及仇视行为,防止下层民众对奢侈品拥有阶层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