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土地征收引发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在地方政府和失地农民两大层面集中呈现,构成了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双重倒逼机制,并逐渐逼近根本性变革的临界点。尽管碎片化的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具有局部效应,但由于改革价值、改革设计、改革执行的碎片化,改革目标的应急化、改革主体的部门化、改革的形式化、改革的封闭化以及改革的被动性、反复性和非均衡性等弊端,在整体上难以实现标本兼治。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要跨越双重倒逼机制,需要走"先碎片后整合"或"渐进式大整合"的道路,将局部性、阶段性改革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顶层制度设计辩证统一起来,在加快制度自身改革的同时,加强和创新相关制度领域,形成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良性互动合力,实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