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日冲之鸟争议中,冲之鸟是岩礁还是岛屿的争论是表象,冲之鸟能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是本质。大多数学者专注于中日冲之鸟争议的表象,即聚焦于冲之鸟的"岛""礁"之辨;少数学者则试图直接抓住中日冲之鸟争议的本质来研究。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研究,都涉及一个条约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将该方法运用于上述两个方面的研究,可以使研究结果正当化。通过条约解释方法来研究中日冲之鸟争议,既可以增强我们对冲之鸟主张的说服力,又能给我们某些方法论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