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地下水资源需求的增多,地下水水权冲突现象也日趋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清晰地界定地下水水权和在用水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产权,且缺乏以产权界定为前提的水权交易机制。因此,通过明确界定地下水初始水权和外部性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从而解决地下水水权冲突问题,提高用水效率,实现地下水资源的最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