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建阳区开始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并做出有益的探索,但同时也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监督制度不完善、补偿与保护脱节等不足.在分析建阳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现状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集体、林业站、基金分配、生态林场、联防护林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