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具有特色的地方立法,我国经济特区立法在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挥了多年重要助推作用之后显现出自身发展的瓶颈。其制度改革需求可从改革前提、手段、趋势和目标方面加以甄别判断。从改革的具体进路上,可以通过对其授权的监督控制和对其行使过程的规范及权力本身的灵活运用上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