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严重、宅基地超占比例过高、新村建不好、老庄拆不掉、宅基地使用对象和功能变化等问题.宅基地用益物权作为农民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没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益,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约了宅基地流通的功能.文章以江苏省为例,从宅基地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入手,从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在“户”的概念、农民身份确定,建立宅基地的法定面积标准、超占用地如何处理、如何引导农民跨村组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具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