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次改革都是对现实经济社会背景的策略性反应,集体林权变革历程既是农民的林地权利回归与增长的展现,也是行政力量(被动或主动)放权让利的过程,同时更是国家对林业利益关系的主导地位逐步淡出的表现,林权改革实践展现出从村社本位到个人本位的逻辑,从国家整合乡土社会的视角来看,集体林权变革也遵循着"均衡发展的制度性安排"的逻辑。包括林地制度在内的土地制度不仅是法制制度、经济制度,也涉及政治制度和对国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