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寻求导致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弱的原因出发,通过对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进行分析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中央与地方某些共享税种的分享比例变动频繁;省以下政府间税收划分规则不规范及主体税种结构趋同:地方税体系税种结构不舍理。对此本文提出以下改革措施:科学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优化地方税主体税种;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财力,特别是省以下各级政府间财力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