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2009—2013年我国金融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基本免税法和简易计税法两种增值税征收模式对比的视角,在3%~7%的税率区间内测算了金融业“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并探讨了金融业“营改增”可能的政策选择。研究发现,在基本免税模式下,“营改增”将使银行业和保险业税负下降、证券业税负上升,而整个金融业税负大幅降低。在简易计税模式下,“营改增”对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整个金融业的税负影响将随增值税征收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基于此,我们认为,从税负平稳过渡的角度出发,我国在金融业“营改增”初期采用简易计税法是可行的,征收率可以设定为6%,但有必要对保险业实行差额征收。